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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8秋季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6-29点击数:

关于落实2018秋季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使2018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稳定运行,确保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现将2018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尽快落实教学任务,安排好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希望各教学单位对下达的教学任务予以高度重视,协调安排好各教学环节,精心组织,认真填写,并对有关数据进行统计汇总上报。

一、基本要求

1.具备主讲教师资格者方可承担教学任务,各门课程的主讲教师要优先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高级职称教师担任;

2.教学任务安排应充分考虑教授、副教授上课率及多媒体教学、教材使用等方面的要求(教材要求见附件《2018秋教材选用须知》);

3.教学任务安排应充分考虑上课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编组授课,教学大纲要求不一致的课程单独编组开课;

4.为保证教学质量,请各教学单位在充分考虑最大效率利用教学资源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课组;每位教师承担课程原则上不超过3门(组),每门(组)课程合班数原则上不超过4个行政班,参加教与学模式改革的课程合班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行政班。合班数达到6个行政班以上(含)的超出部分将不发放辅导工作量,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把关;

5.教学任务上报后,原则不再变更主讲教师;

62018秋实践教学任务另行通知;

7.以上内容涉及的表格,请登录“教务在线”(http://202.199.224.121/)在“教务公告”中下载。

二、填写说明

1.本次教学任务安排仍采用网上填写与打印上报的方式,由各单位教学管理员直接登陆“教务在线”,点击“排课管理”――“任务录入”,统一下载教学任务和上报数据,具体操作可参见附件“教学任务录入指南”;

2.培养方案核对,请各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的过程中核对本单位的各专业、年级的学生培养方案,如有不符,请与教学研究与质量科联系;

3.教学任务中涉及到的每门课程都必须认真填写主讲教师、职称、合班情况、教室类别及教材相关信息;助课教师姓名填写于主讲教师后;

4.教学进程核对并打印上报,《2018秋教学进程》可在本通知的附件中下载,请各教学单位参照教学计划仔细核对并打印上报(如需修改,请在打印后的进程上用红色笔迹标记修改),并请教学院长(主任)签字确认,于2018年7月2日交教务科备案;

5.上报任务前请各教学单位通知任课教师登陆“教务在线”核对并修改个人信息,职称以人事处职称评定结果为准;

6.请各教学单位统筹安排上报实习指导教师,不得因指导实习影响学生理论授课的整体安排。

三、时间安排

1.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7月2日各教学单位落实教学任务,安排主讲教师;并在“教务在线”系统中录入教学任务;

2.2018年7月2日提交教学任务,并将A4纸打印的《教学任务书》、《2018秋教学进程》由各院(系)教学院长(主任)审核通过并签章后交教务处(阜新校区:春晖楼207室;葫芦岛校区:行政楼508室);

3.教务在线系统将于2018年7月3日关闭教学任务录入相关功能;

4.2018年7月3日将A4纸打印的《教材选用任务书》由各院(系)教学院长(主任)审核通过并签章后交教务处(阜新校区:教材管理中心;葫芦岛校区:行政楼502室);

教学任务落实过程中如遇其他问题,请与教务处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为您解决。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